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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sulting Project
图文展示3264
CMA
17025
CAP认可
15195
DILAC
17020
生物安全认可
生物样本库认可
其他标准
15189
评审机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省级
资质认定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评审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检验检测机构从事下列活动,应当取得资质认定:
(一)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三)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四)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

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无需取得资质认定。对于仅从事科研、医学及保健、职业卫生技术评价服务、动植物检疫以及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房屋鉴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等领域的机构,不再颁发资质认定证书。已取得资质认定证书的,有效期内不再受理相关资质认定事项申请,不再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

CNAS
实验室国家认可

评审机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为:CNAS)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评审依据:
CNAS-CL01:201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ISO/IEC 17025:2017)
CNAS-RL01:2019《实验室认可规则》
CNAS-RL02:2018 《能力验证规则》
CNAS-RL03:2023《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
CNAS-CL01-G001:2018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
CNAS-CL01-G002:2021 《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要求》
CNAS-CL01-G003:2019 《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是国际认可论坛(IAF)、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和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的正式成员。2019年1月1日起,PAC和APLAC合并成立新的区域认可合作组织“亚太认可合作组织”(APAC)。

CAP认可
美国病理家学会

成立于 1946 年建立病理学家专业协会,倡导高品质和符合成本效益的病人关怀,是广泛公认的实验室质量保证的领导。CAP 在全球有18000 多名成员组成的专家库。到目前所有 CAP 认可的8000 实验室中,有400多家国际实验室。

CAP 项目的核心组成

能力验证(Proficiency Testing,简称 PT):全球范围内的同组实验室的通过数理统计的方式进行结果统计。每个实验室在拿到评估报告后,以此参考自身的检测结果,CAP 也会对此进行评分,来监测实验室的检测情况。

实验室认可:通用和学科化的审查表,提供实验室制定政策、程序和过程的指南,专家现场进行评审,给出专业建议和指导,确保员工和患者的安全和准确可靠的结果。

CAP 认可对医学实验室的影响

全面评估:认可及评审覆盖实验室所有学科对各管理功能实现评估。

专家认可团:评审团队是来自于各个领域的专家。

符合法规规定:CAP 标准达到并超越当地法规规定的标准。

极佳的教育、学习机会:通过教育,帮助实验室人员不断提高和改进其诊断质量。

有效的评估工具:被全球顶尖实验室及大型医疗机构证明为有效的质量改进系统预防并降低实验室诊断误差及安全方面的风险,有助于实现检验结果的互认。

被认可为是全球顶尖表现者:全球最高的实验室认可,有助于提高医院病人看护质量是进军国际医药 CRO 市场的“ 通行证 ”。


评审机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为:CNAS)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评审依据:
CNAS-CL07:2021 《医学参考测量实验室认可准则》(ISO 15195:2018)
CNAS-RL01:2019《实验室认可规则》
CNAS-RL02:2018 《能力验证规则》
CNAS-RL03:2023《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
CNAS-CL01-G001:2018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
CNAS-CL07-A001:2018 《医学参考测量实验室认可准则在 临床酶学参考测量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7-A002:2018 《医学参考测量实验室认可准则在 血细胞分析参考测量领域的应用说明》等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是国际认可论坛(IAF)、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和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的正式成员。2019年1月1日起,PAC和APLAC合并成立新的区域认可合作组织“亚太认可合作组织”(APAC)。


评审机构:国防科技工业实验室认可委员会
国防科技工业实验室认可委员会(简称:国防认可委)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于2003年12月24日,经原国防科工委正式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实验室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国防科技工业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的相关工作。国防认可委英文名称为:Defens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dustry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ommittee(英文缩写为:DILAC)。

国防认可委委员人选由各有关单位推荐,原国防科工委科技与质量司聘任。
   2004年4月8日召开了国防认可委成立大会,产生了第一届委员会。2008年1月23日第一届委员会任期届满,进行了换届,产生了第二届委员会。    国防认可委秘书处设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第五一四研究所,是国防认可委的执行机构,负责国防认可委的日常工作。


评审机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为:CNAS)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评审依据:
CNAS-RL03:2023《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制度在国际认可活动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其认可活动已经融入国际认可互认体系,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是国际认可论坛(IAF)、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和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的正式成员。2019年1月1日起,PAC和APLAC合并成立新的区域认可合作组织“亚太认可合作组织”(APAC)。

评审机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为:CNAS)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评审依据:
CNAS-CL05:2009 《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 GB 19489-2008)
CNAS-RL01:2019《实验室认可规则》
CNAS-RL02:2018 《能力验证规则》
CNAS-RL03:2023《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
CNAS-CL01-G001:2018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
CNAS-CL02-A001:2018 《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在临床血液学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2-A002:2018 《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在体液学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等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是国际认可论坛(IAF)、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和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的正式成员。2019年1月1日起,PAC和APLAC合并成立新的区域认可合作组织“亚太认可合作组织”(APAC)。


评审机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为:CNAS)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评审依据:
CNAS-CL10《生物样本库质量和能力认可实施准则》
CNAS-RL10《生物样本库认可规则》
CNAS-RL01:2019《实验室认可规则》
CNAS-RL02:2018 《能力验证规则》
CNAS-RL03:2023《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
CNAS-CL01-G001:2018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
CNAS-CL01-G002:2018 《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要求》
CNAS-CL01-G003:2019 《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制度在国际认可活动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其认可活动已经融入国际认可互认体系,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是国际认可论坛(IAF)、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和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的正式成员。2019年1月1日起,PAC和APLAC合并成立新的区域认可合作组织“亚太认可合作组织”(APAC)。

CNAS-CL03:2010 《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 (ISO/IEC 17043:2010)
CNAS-CL04:2017 《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 认可准则》 (ISO 17034:2016)
CNAS-CL06:2018 《实验动物饲养和使用机构质量和 能力认可准则》
CNAS-CL08:2018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 可准则》
CNAS-CL09:2019 《科研实验室认可准则》
美国实验室认可协会A2LA认可实验室
CLIA认可



评审机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为:CNAS)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评审依据:
CNAS-CL02:2023《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ISO15189:2022)
CNAS-RL01:2019《实验室认可规则》
CNAS-RL02:2018 《能力验证规则》
CNAS-RL03:2023《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
CNAS-CL02-A001:2023《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要求》

CNAS秘书处设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其隶属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只从事与认可相关的业务,不提供任何可能影响认可公正性的服务。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是国际认可论坛(IAF)、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和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的正式成员。2019年1月1日起,PAC和APLAC合并成立新的区域认可合作组织“亚太认可合作组织”(APAC)。